2014年的教師節即將來臨,我們都知道教師節是對教師為教育事業做出貢獻的一種肯定。因而很多家長和同學會通過各種途徑表達對老師的感激之情。據新加坡留學網了解:從2013年新加坡教育部制定了相關政策,提醒教師貴重物品勿收。
教師節臨近,新加坡有幾所學校特地電郵教師,注明了接受禮物的指導原則。有學校指定,教師若收到展示品、易變質食物、有刻上名字但不貴重的禮品如日歷、雨傘等,以及演唱會或慈善晚宴的門票,都需要申報做記錄。教師退休或調職時收到的禮物,以及學生親手制作的工藝品,則不需申報。
新加坡教育部在接受采訪時說,公務員接受禮物受到現有公共服務的條例管制,教育部的“教育工作者專業行為守則”(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for Educators)是根據這套條例制定。教育部今年初推出了這項守則,規范教師行為。發言人說:“學生可能想要在教師節送禮來表達對教師的謝意。在這些場合中,一般允許教師接受不貴重或親手制作的禮物。”教育部建議教師,拒收學生的貴重禮物。
新加坡南洋小學校長鐘蔚芬受訪時說,根據教育部指示,50新元(合約240元人民幣)以上的禮物要向教育部申報,50新元以下的禮物則要在校內記錄。例如,大家一起分享的35新元大蛋糕得要申報。她解釋,這是提醒教師不要接受太貴重的禮物,小數額的禮物則不必記錄。若有教師接受了貴重禮物,校方會要求教師把禮物退回給家長。
“不希望學生花錢,畢竟是父母出錢,而不是學生自費。”先鋒小學在發給家長的月刊中提到教師節禮物時,也請學生在來臨的教師節不買禮物而是親手制作禮物或卡片給教師。校長許振通告訴教師,拒絕接受貴重禮物,若家長堅持,就要向校方申報。他說,由于送禮的是小學生,他建議教師收到十元以上的禮物就應拒絕。
育德小學校長陳源平說,雖然有這些指導原則,但他們一向是從灌輸正確價值觀為出發點,向家長和學生說明,不一定要利用金錢來表達感激,重點是他們的誠意。一般上,教師都會退回貴重的禮物,因此學校沒有保存這些申報禮物的表格或記錄。
受訪的其中幾名小學教師并不清楚有關教師收禮條例的細節,不過都知道大原則是不能接受昂貴的禮物。他們大多認為,教師的自我判斷比任何明文規定更重要。他們一般會在教師節前告訴學生不要送貴重的禮物,或甚至明確表明無需送禮。
鐘蔚芬說,若要買禮物,他們鼓勵學生買一些實用又不貴重的物品如紅筆、便利貼等。她說:“我們強調的是孩子對老師的那份心意。”
受訪的家長表示,他們出錢讓孩子送禮都是出于好意,感謝教師所付出的努力。育有三個年齡介于3歲至10歲孩子的家長周佳音(36歲)自一個月前就幫孩子張羅教師節禮物。她認為,只要禮物不貴重應該沒關系,當局應該讓家長決定要送的禮物。一般家長都有判斷能力,知道不該送太貴重的禮物。
新加坡留學網提醒大家,禮輕情意重,還是希望家長和學生能夠送一份真正能表達心意的“輕禮”,不要給教師增添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