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學網獲悉:從1987年至2012年,每年大約有3400名21歲以下的外國公民權持有人,取得新加坡國籍。副總理兼內政部長張志賢昨天書面回答非選區議員羅文麗的口頭詢問時說,新加坡是個年輕的小國,需要舉國上下長期共同打造未來,因此不能允許公民擁有雙重國籍。
不過,部分未滿21歲的新加坡公民因為在國外出生,父親或母親在他們出生時是外國人,而擁有另一個國家的國籍。此外還有永久居民的孩子,他們后來與父母同時取得公民權。
一旦年滿21歲,這些人就必須做出決定,如果選擇新加坡國籍,他們就必須放棄外國公民權。